局属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在全局组织开展“十佳青年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豫地矿政〔2017〕32号)要求,通过基层推荐、组织初评、复评和局党组会议审定,确定了“十佳青年”10名和“优秀青年”10名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
若有异议,请联系:0371-63895621
附件:“十佳青年”和“优秀青年”名单
2017年12月1日